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璧山县丁家街道惠民路排污水渠改造工程 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 2013 】 332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璧山县丁家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改造道路及拆除四段长度分别为
2.2 招标范围:《璧山县丁家街道惠民路排污水渠改造工程(变更)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桩基长度暂按
2.3 招标工程总投资:约8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报名时间及方式:实行不报名和资格后审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 (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0 万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4 年 3 月 4 日 12 时 00 分开始受理, 2014 年 3 月 4 日 12 时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 78 号锦城天秀 2 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7. 答疑时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璧山县丁家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渝高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丁家街道 地 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55号双鱼座B栋27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5723038677 联系电话: 023-6321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