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碳源投加剂 ,化学除磷混凝剂及絮凝剂等生产用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碳源投加剂, 化学除磷混凝剂及絮凝剂等生产用药剂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碳源投加剂, 化学除磷混凝剂及絮凝剂等生产用药剂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 PZC2013--7368Ag--36518
3、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 |
型号 |
单位 /数量 (以出水水质合格的实际每月用量为准) |
碳源投加剂 |
工业甲醇或其它碳源补充剂 |
100吨 /月 |
化学除磷混凝剂 |
聚合氯化铝 |
240吨 /月 |
絮凝添加剂 |
聚丙烯酰胺 |
0.4吨 /月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为该产品的生产厂商或其为本项目指定的代理商;
3)投标人未在被限制投标期间参与本项目的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5.1招标文件的出售时间:
5.2招标文件的出售地点: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 7楼)。
5.3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 单位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聚乙烯酰胺制造商 生产许可证、聚乙烯酰胺代理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及聚乙烯酰胺制造商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人身份证原件,未在被限制投标期间参与本项目的承诺书等。(以上资料带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 7楼)。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平顶山市中兴路中段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 7楼
邮 编: 467000 邮 编: 467000
联 系 人: 田先生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375— 2997556 电 话: 0375-3890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