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昇[2014]施007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尤溪县环城路道路改造工程 已由 尤溪发展和改革局 以 尤发改基【201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尤溪县 ;
2.2.工程建设规模:全长约2048米,分A、B线,其中A线全长约1288米,B线约760米,道路红线宽度分为23、20、19、17.5、12米,行车道宽度为12、9米,人行道宽度根据现场用地布置。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工程投资约23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等, 具体 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玉带桥至青印桥段必须于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建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企业注册资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资质类别及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9.根据尤检会[2013]1号《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1 月 22 日至 2014年 1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另外配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应于2014年2月 20 日17时00分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单笔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拾万元 (¥40万元) 。
6.4. 本地有欠薪(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近2年)和外地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农民工保证金银行账户。具体详见【尤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尤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联合发出实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通知】。其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2 月 21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大厅(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原建筑设计院)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 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Yxxzwzx.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说明:
9.1 本招标文件所称的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为:
9.1.1在本招标工程以外的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系该工程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即认定其有在建工程。对于中标通知书中未载明项目经理或直接发包且无中标通知书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系该工程施工合同中载明的项目经理,即认定其有在建工程。
9.1.2变更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作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须在变更满6个月后方有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工程)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建设单位同意变更的书面函件和已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经理变更备案的证明材料(变更日期以变更备案日起算),并附在投标文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之后。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三角场 邮编:365100
联系电话: 0598- 6336080 ;联系人: 陈 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0591-83190070;传真:0591-83190068;联系人:于小燕。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尤溪县环城路道路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帐号:
交易中心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 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
联系电话: 0598 -6305193 。
联 系 人: 小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