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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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4-01-23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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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资格预审)

GJ-201401210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顺规资[2013] 2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凯鸿城市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1899(万元),工期:90日历天(天)。

本工程建筑面积8751.79平方米,其中处理车间4109.62平方米,综合办公楼621.00平方米。

主要包括:

1、土建部分:①处理车间建筑总高度17.00m,最大跨度9.00m,局部2层框架结构,基础:预制混疑土管桩(PHC)AB型桩径Ф400*95;内墙柱面一般抹灰,面乳胶漆;、梯间天棚:一般抹灰,面乳胶漆,其余天棚轻钢龙骨吊顶;外柱面:灰白色麻石面;外墙面:45*95深灰色外墙砖;楼地面:600*600抛光砖;卫生间楼地面:300*300防滑砖;屋面:泡沫混凝土找平,防水隔热砖;门窗:不锈钢门、钢质、木质防火门、蜂窝生态门,铝合金窗。

2、钢桁架屋面部分:

2.1、钢架梁:H(300~940)×200×8×10材质为Q345B,抗风柱材质为Q235B,跨度22.00米,;

2.2、系杆、隔撑、套管、拉条Φ12,材质为Q235B;

2.3、檩条采用:L50×4,Q345A镀锌冷弯薄壁;

3、安装部分包括土建配套水电、变配电设备、防雷系统、强电系统、自控系统、消防系统等。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2)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取得佛山市建设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2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资格要求”规定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4.2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 则选取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4.3若通过资格预审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1 月 22 日 至 2014 年 01 月 27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窗口报名(窗口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 12:00 下午2:00至5:30) 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投标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可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的“资料下载”栏目内下载或在报名窗口索取填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报名);

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是招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请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下载。

6.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2月11日下午15:00至17:30,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的要求: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注意事项:

(1)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和要求递交。

(2)未按本公告时间、地点办理投标报名或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3)投标申请人所报资料应真实可靠,若有弄虚作假或瞒报等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带备资料原件核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为人民币500元/份,招标人(招标代理)另行通知招标文件的售卖时间和地点。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370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珠江商报上发布。

10.其他

10.1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前,须到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否则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或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0.2招标人采用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评审结果,同时结果将会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匿名公示;

10.3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单位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4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广东省注册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或广东省外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

10.5在收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采取指纹签到,不接受未采集指纹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到及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未采集指纹信息的投标员、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开标前办理指纹采集。

上述人员除投标员外,其余人员身份经核实后即可离场,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核对的,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6若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10.7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凯鸿城市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汤先生

电  话:13928260808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甘先生

电  话:0757-83806726

传  真:0757-83806976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金源街八号国贸大厦501室

邮  编:5280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1

2014年01月21日

附件: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 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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