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正阳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已由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驻发改城镇[2012]38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正阳县污水处理厂,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工程划分
2.1 项 目名称:正阳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 正阳县污水处理厂北侧
2.3 计划工期: 45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工程量清单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2.6 建设规模:建设工程包括缺氧池、反应沉淀池、二沉池、清水池、改良性氧化池、厌氧池和配水池、加药加氯车间、转筒式精密滤池、污泥泵房。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外省施工企业需有进豫备案证明。
3.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投标申请人自行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后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装入保密箱(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必须和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一致)。
4.2 报名的同时还需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建造师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一起密封装订(密封的档案袋上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自行复印。
4.4 投标保证金:20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或汇款,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账、汇款至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19日17:00时(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持到账凭证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财务室开收据。退还持中心收据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阳县政府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正阳县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
电 话: 13939638383
代理机构: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18037418551 13333968167
日 期: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