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潭镇镇区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编号HXZB-2014-004由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潭政发改基[2013]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部门投入及自筹。招标人为石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潭镇镇区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石潭镇镇区范围内(石潭大道至后湖)
2.3 工程概况:项目主要铺设800MM、1000MM的PE排污管网1084.8米。配套建设相关设施。
总投资约为 100万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第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质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湖南省以外的企业来湘进行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湘建建[2010]136号文的规定,持“入湘施工登记证”;
3.6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并无在建工程;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由从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立的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所需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③拟派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身份证;④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全部要求原件,同时留复印件二套,复印件全部需加盖单位公章。
7.报名程序
7.1投标单位持报名所需资料到湘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7.2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8.1 请从2014年1月16日~2014年1月2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
8.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传真或以邮箱发送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书面传真发布或以邮箱发送(各投标申请人收到邮件后,务必将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的回执扫描后发送至340532328@qq.com。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给予回执,视同投标单位已收到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湘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湘潭县易俗河银杏路县住建局院内档案馆办公楼一楼开标室)。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督。电话:0731-57888020 。
12.报名地点
湘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银杏路县住建局院内档案馆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0731-57888076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镇银杏路县建设局内
联 系 人:刘跃文
电 话:13973279206
传 真:0731-57883953
邮 箱:3405323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