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宝丰县城污水处理二期扩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二次 )
(政府采购编号 :宝财采购【 2012】第 116号 )
1.招标条件
宝丰县城污水处理二期扩建工程已经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平发改审服【2011】116号文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宝丰县污水处理厂的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竞争,现将本次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扩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能力 2万吨 /日。
2.2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电气成套设备及电缆采购;
第二标段:自控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三标段:化验设备、二氧化氯系统设备、附属设备的采购;
第四标段:厂区工艺管道及电气设备的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拥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第一标段申请人注册资本金 1000万元(含)以上,具备电气成套设备生产的资质和能力,需提供所投标主要产品的型式实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具有三个与所投标段主要产品同类的设备供货业绩;
第二标段申请人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企业通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具有三个与所投标段同类设备在污水处理行业供货安装的业绩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申请人注册资本金 500万元(含)以上,具备化验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资质与能力,申请人若不具备该标段其他主要设备的生产能力,可以集成其他生产厂家的设备,但必须取得所集成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且该授权生产商在授权书中必须承诺承担所供设备的质量联保责任;
第四标段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具有三个在污水处理行业安装的工程业绩,项目经理具有本标段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外地企业需提供外地进平备案介绍信,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4联合投标的,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一人进行报名,携带联合体协议。
4.报名须携带的材料:
4.1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 );提供符合上述 3.2条要求的所投标段资质能力、供货安装业绩等相应的证明文件;第四标段申请人拟投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及近半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进平备案介绍信(外地企业适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相关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4.2另外,根据平预防办[ 2010] 1号文规定,申请人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3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标段,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在报名并支付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及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秦刚 电 话: 0375-61352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华路南段锦绣星龙 7号楼 2单元 902室
联 系 人:张经理 手 机: 13592198727 电 话: 0375-27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