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柱县黎场乡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已由 石发改审〔 2013 〕 21 号 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移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柱县黎场乡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石柱县黎场乡。
2.3 工程规模:建设处理能力
2.4 工 期: 12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中所示的全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营运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移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101号
联 系 人: 谭老师
联系电话:73388195
传 真:73335171
代理机构: 重庆卓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街9号银泰大厦18楼
联 系 人:
电 话:6710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