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屏山县“十二五”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屏山县2013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屏山县“十二五”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屏山县2013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农经【2011】149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屏山县农田水利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屏山县农田水利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农经【2011】149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3041701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安徽省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屏山县夏溪乡、中都镇、鸭池乡、太平乡、清平乡、锦屏镇、新发等7个乡镇。
2.2 建设规模:解决2.633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集中供水工程7处。各工程中,自流引水工程7处、管网延伸工程1处。
2.3 勘察设计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勘察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设计、深化设计和修改设计)、施工图概算等相关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近3年承担过1个及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屏山县农田水利管理站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提供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提供注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验原件);(3)提供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交。
4.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屏山县农田水利管理站
地 址: 屏山县污水处理厂
邮 编:
联 系 人: 罗世杰
电 话: 0831-5723601
传 真: 0831-5721175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黄山东路55号金水大厦
邮 编:
联 系 人: 王贵
电 话: 028-87088731
传 真: 028-87088731
电子邮件: 5246482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