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自控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己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环资【2012】10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自控系统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川发改环资【2012】106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地址: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污水处理厂位于锦江区大安桥村。
2.2 招标范围
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备采购采用如下设备标段设置方式:
标段名称 |
主要招标范围 |
自控系统设备 |
招标文件所列的全套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规定的或其它一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检修维护工具、测试仪器、材料、附件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同一设备标段的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的设备 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任何只选择设备标段中的一种或几种设备种类的投标,将被认为是不合格的投标而被拒绝。当投标人因自身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的限制,不能生产或供应某一设备标段中的全部种类设备时,可以采用配套的方式补充所缺设备种类而构成完整的投标。
3.6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国内自2000年以来,具有不少于一个30万m3/d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集成业绩,且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2年及以上。
4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2)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名都路 468 号
邮 编: 610042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 028-8532 1160
传 真: 028-8532 133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罗女士、毕先生
电 话: 028-8528 3755
传 真: 028-8528 3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