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聚丙烯酰胺(阳离子) 2014-2016 年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0724-1300C10N1553/1/2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对象包括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属下的 8 个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系统,分为 2个标段:
标段一:大坦沙污水处理厂 270 吨、沥滘污水处理厂 180 吨、石井污水处理分公司 50 吨、龙归污水处理分公司 25 吨、竹料污水处理分公司 8 吨、从化中心城区、太平镇、温泉镇、良口镇 4 座污水处理厂共 7 吨,合共 540 吨,预发包价约为人民币 1800 万元
标段二:猎德污水处理厂 600 吨、京溪地下净水厂 80 吨,合共 680 吨,预发包价约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以上絮凝剂用量仅为采购人按往年使用情况的估计数字,合同价款按每台脱水设备每月产出的干污泥量进行结算。有兴趣的投标人需注意下列情况:
1. 标段一涉及的污水处理系统均设有污泥浓缩池; 标段二中猎德污水处理厂三、四期及京溪地下净水厂没有污泥浓缩池。
2. 干污泥量的计算按含固率为 100 %的干污泥计算。
3. 在供货期内,若部分污水处理厂的设备因技术改造而不再使用投标货物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此部分的供货。招标人将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中标单位以确定终止供货。
4. 供货期:全部厂区项目实施时间为 2014 年 1 月 -2016 年 12 月。
5 、京溪厂供货絮凝剂选型可为固体或乳剂。
七、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年审的生产企业。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若由代理商参与本次采购,则代理商必须拥有生产商出具的授权该代理商参与本次采购的唯一授权函。且所投品牌的生产商不能参与投标。
3、销售 业绩要求:参与本次采购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的品牌,具有 5 年或以上聚丙烯酰胺(阳离子)的生产经验,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投标货物最近三年( 2011 、 2012 、 2013 年)每年的年销售量不少于 600 吨,以提供当年签订的合同总销售量为准。
4、投标产品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近三年( 2011 , 2012 , 2013 )中任意一年出具的检测报告。
5、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前 3 年内,在合同执行期间,没有与招标人发生合同中止的行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的声明,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一旦发现投标人隐瞒前述行为的情况,则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近 3 年内,投标人应: 1) 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2) 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3) 不是承担本项目设计、咨询、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 4) 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 )没有处于被法院或银行进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在投标阶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备注:投标与中标原则:
1 、标段划分:本次两个标段一同招标,同一投标申请人可选择一个或两个标段。
2 、同一投标申请人只能授予上述两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申请人在两个标段中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申请人将被授予标段二(猎德污水处理厂、京溪地下净水厂)项目。
八、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七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 IC 卡手续,且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及其附件)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每标段)。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九、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本公告第七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按以下安排办理报名手续:
1 、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2014 年 01 月 01 日 -2014 年 01 月 08 日上午 9:30 ~ 11:30 ,下午 13:30 ~ 16:00 (北京时间);
2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润路 333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接受报名的窗口见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3 、投标人报名及审查相关事务的流程: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②按公告要求报名——③等候来自国义招标的可办理购标手续的通知——④按要求办理购标事宜(由国义招标 1 楼综合部购标室负责)
十、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 / 套(售后不退)。
2 、发售时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上午 8:30-11:30 ,下午 2:00-4: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注意: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申请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 、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购标室办理购标事宜:( 1 )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2 )现场缴纳标书款;( 3 )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采用邮购 + 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 1 )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同时附上支付凭证复印件)至购标室;( 2 )注意查收快递,以便及时接收来自购标室的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和发票;( 3 )收款人账户信息见第4 条。注意:及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同时附上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传真后应及时与发售招标文件的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确认。
4 、发售招标文件事宜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购标室负责,具体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另行通知;
电话:另行通知;传真: 020-37652396 ;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艺星大厦西侧) 1 楼(购标室) ( 邮编 :510080)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和递交标书所产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艺星大厦西侧) 16 楼(能源环保部)(邮编: 510080 )
电话: 020-87768198-635 、 661 、 624 ;传真: 020-87673286
邮箱: GYZB16F@126.COM
联系人:张冬杰( 13602752036 ),梁凯旋( 13570295838 ),赵令喜
十二、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501 号 ( 邮政编码 : 510655 )
电话: 020-38890506
传真: 020-38890589
联系人: 江 小姐
十三、本次招标的详细信息请查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gzzb.gd.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www.gmgitc.com ”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 ”,《民营经济报》。所有相关信息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为准。本招标公告内容(含附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请前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gzzb.gd.cn 下载以下附件:
附件 A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