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德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车陂涌片区一期第二批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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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1-02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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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猎德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 -- 车陂涌片区一期第二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猎德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 -- 车陂涌片区一期第二批 项目已经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穗发改 [2011]144 号文 批准建设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工程项目共二个标段:

1.1 第一标段:猎德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 -- 车陂涌片区一期第二批项目(长兴路支涌片区截污工程等五项)

1.1.1 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

1.1.2 该标段共分五个子项( 、长兴路支涌片区截污工程; 2 、车陂涌上游支涌片区截污工程; 3 、高塘工业区污水管道工程; 4 、新塘村污水收集管工程; 5 、车陂涌下游截污完善工程) 共约 13 ㎞ 污水管道及构筑物 的施工, 新建污水管管径 d400~d1500 (详细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 

1.1.3 本次招标合同估价约为 8000 万元 

1.1.4 计划总工期  780 日历天(含档案及结算资料的提交), 其中从发出开工令开工之日起计算的现场施工工期为 720日历天 

1.1.5 招标范围  本标段工程的管道及构筑物的施工,新建污水管管径 d400~d1500, 共约 13.026 ㎞(详细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

1.2 第二标段:猎德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 -- 车陂涌片区一期第二批项目(龙洞片区现状道路污水管工程)

1.2.1 建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

1.2.2 本标段工程位于天河区广河高速以北的龙洞街、凤凰街范围,主要服务范围包括龙洞村、渔沙坦村、旺岗村以及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总服务面积约 234ha 。污水管沿现状渔北路、渔西路、渔兴路、渔兴东路、渔中路、渔东路及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暗渠边铺设,污水管管径 d400 ~ d1000 ,总长约 10.75km 

1.2.3 本次招标合同估价: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约 6000 万元

1.2.4 计划总工期: 780 日历天(含档案及结算资料的提交) ,其中从发出开工令开工之日起计算的现场施工工期为 720 日历天 

1.2.5 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为龙洞片区现状道路污水管工程的管道及构筑物的施工,新建污水管管径 d400~d1000, 共约10.75 ㎞(详细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

注: ( 1 )投标申请人在同时满足投标申请人的要求条件下可以自行选择报名参加 1 个或 2 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 1 个标段。 按照标段一、标段二先后顺序分别安排开标和评审,按照二个标段开标和评审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和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 。投标单位一个项目负责人可以同时对本项目的两个标段进行报名。

( 2 ) 在评审过程中若同一投标人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将确定该投标人为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则视为自动放弃第二标段的中标资格,但仍可以参与第二标段的评标和评审,若在第二标段的评审中排名第一时,则由该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 3 ) 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项目、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项目或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项目、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 4 ) 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发出,将不影响其他项目、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项目、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项目或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项目、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2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地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应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外地申请人是指工商注册地不在广州地区的企业,下同),标段一 注册资本 不少于 1200 万元,标段二注册资本不少于 1600 万元,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2.1.1 资质条件:

标段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

标段二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

2.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有效期内 

2.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壹级的本单位在职注册建造师 , 60 周岁或以下(至 2013  10  31  ,以身份证登记为准)、投标申请人 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 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

标段二: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壹级的本单位在职注册建造师 , 60 周岁或以下(至 2013  10  31  ,以身份证登记为准)、投标申请人 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 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报名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2.1.4 二个标段 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

应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2.1.5 二个标段 拟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必须具有给水排水施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为准)(技术负责人不得由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兼任)。

2.1.6 二个标段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

投标人自 2010 年 10 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 3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长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提供招标公告,则需同时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所在地市级或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投标管理机构确认,并提供可查询该业绩信息的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交易中服务机构网页的打印件及网址,网页内容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竣工验收日期,中标价,级别,规模等信息,不能在提供的网页上查询到的或与查询的信息不符,不可以作为业绩证明。无相关证明的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

2.1.7 其他要求:外地申请人须提供广州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申 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自 2013 月起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 (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3 按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函》及  投标申请人声明》 (申请函内容及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 

2.4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企业 IC  ,否则不接受投标报名;

2.5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 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业的;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投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 申请人在安全生产、合同履行、招投标等工程建设相关领域 有在公布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

(说明:本款第( 9 )~( 10 )项规定的情形,在资格审查时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不需提交证明文件)

3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1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 )、资格审查结果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www.gzzb.gd.cn )和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网址:www.gzwater.gov.cn )公示 3 个工作日。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同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 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或 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索取。报名时须按本招标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5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 月 5 日 23 时 59 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 2014年 1 月 6 日 至 2014 年 1 月 10 日 9:30 ~ 11:30 , 13:30 ~ 16:00 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递交时须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若投标申请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5.4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申请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和《民营经济报》发布。如果各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 , 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有关本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补充,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501 号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 111 号五羊广场 6 楼 619

邮 编:

510655

邮 编:

510600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人:

钟先生

电 话:

电 话:

020-87386919-506

传 真:

传 真:

020-8737638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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