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备安装施工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HTC-GC-2013-56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河南省发改委以[2012]17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中央、市财政投资和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21.36%,市财政投资和单位自筹78.64%,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东侧、贾鲁河南岸。
2.3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99002.57万元,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0万吨、污泥干化200吨/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续建污水处理厂1座,以及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
2.4本次招标范围:
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初沉污泥泵房、污泥浓缩机房、污泥脱水机房、污泥预浓缩池、生物池、二沉池、二沉池配水井及回流污泥泵房、鼓风机房、回用水泵房、混合反应沉淀池、V型滤池及设备间、中间提升泵房、接触池及巴氏计量槽、加药间及储药池、二氧化氯间及原料库、雨水泵房改造等构建筑物内相关设备及其工艺管道、电气、自控安装、厂区自控安装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本次招标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合同估算价:2839.85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企业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要求:自2007年以来施工过20万吨/日及以上规模新建或改建污水处理工程主要构建筑物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或以建设单位出具的通水运行证明上的通水运行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高级工程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07年以来承担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或以建设单位出具的投运证明上的投运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关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报名时所报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在资格审查(如有)、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全过程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3.3申请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信誉:(1)申请人具有单位住所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在投标期间有效的单位和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提供原件;(2)申请人具有单位住所地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近三年内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证明、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出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时间同日或之后),开标时提供原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请报名
4.1请申请人于
4.2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少于或等于9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符合条件的报名位超过9家(不含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5)拟选派项目经理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高级工程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无在建工程证明(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6)企业及拟选派项目经理工程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企业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或以建设单位出具的通水运行证明上的通水运行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或以建设单位出具的投运证明上的投运时间为准)。
(7)拟派技术负责人的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8)凡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参与该项目投标竞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可备案手续,具体请参见河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豫建建(2013)15号文《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上述所有证件、材料报名时须出示原件和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以备监督部门核查。
5.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招标人通知起5日内,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在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经三路66号金成国际广场A座906室)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若资格预审,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系人:姜峰
电话:0371-69100353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玲玲魏建峰
电话:0371-69105999-777 18939579506
传真:0371-65826268
电子邮件:xinhuazhaobiao@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