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含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一期工程,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字[2010]121号文核准公开招标,本垃圾处理场项目,占地700亩,设计生活垃圾日均处理量450吨/天。项目将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占地约300亩,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要求采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艺技术,估算工程直接费约73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垃圾填埋区、渗沥液处理设施、渗沥液调节池、计量设施、办公管理设施等,一期工程项目设计费详见招标文件。建设单位为兴宁市环境卫生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设计范围和内容
本次设计的 范围为 包 括总体方案设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 ;
设计招标内容: 兴宁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总体方案设计以及一期工程所包含的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垃圾填埋区、渗沥液处理设施、渗沥液调节池、计量设施、办公管理设施等的工程设计 和后续服务。
三、报名条件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2、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须 须专业配备齐全、合理,满足设计深度及业主设计周期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及环境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资格,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注册环保工程师1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1人、一级注册建筑师1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 。其他配套人员资质等相关要求详见报名须提供资料要求(附表)。
3 . 信誉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会日期前1天止,不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以及梅州市、兴宁市住建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人员(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规模为200吨/天以上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设计业绩(时间要求在2009年1月1日以后),设计业绩必须有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工程验收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本次招标如投标报名企业超过5家时将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资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 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有关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表),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共4人(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供核对)亲自递交 。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程序
1、 公开发布设计招标(含资格预审)公告;
2、 投标单位携报名资料(详见附件一要求)到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3、 投标报名资料现场审查通过后,将被通知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 投标单位编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按预审文件规定时间和地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共4人(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供核对)亲自递交。
六、组织方式
1、公示时间: 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6日
2、报名时间:2014年1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地点: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城东苑路)。
联系人:曾宪善 联系电话: 0753-3257955
3、具体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汇入时限、汇入银行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八、酬金
本招标项目选取壹家中标单位;中标单位设计酬金详见招标文件, 对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成果无任何费用补偿,参加投标全过程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本次设计招标成果知识产权属于项目组织方所有,设计单位拥有依据本次项目成果申请专业奖项、发表研究论文及自身宣传的权利。
九、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兴宁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伍红燕 联系电话:0753-3290334
招标代理: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伟刚 联系电话: 0753-3361317
本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兴宁市住建局 等媒介上发布,若有最新公告或通知将在兴宁市住建局网站( http://xnjsj.xingning.gov.cn)第一时间发布。
附表投标报名企业必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序号 |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
要 求 |
备 注 |
1 |
投标申请书原件 |
按附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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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申请人承诺书 |
按附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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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单位公章并须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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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
加盖单位公章并须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
5 |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加盖单位公章并须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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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计各专业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 |
加盖单位公章并须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
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共五个专业; |
7 |
设计各专业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
原件(由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的近三个月社保清单,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
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共五个专业; |
8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法人授权委托人应为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由法人任命的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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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按附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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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设计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
按附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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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
[附:近六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原件(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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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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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
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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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 |
(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
省外企业必须提交 |
15 |
业绩材料 |
投标人必须具有规模为200吨/天以上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设计业绩(时间要求在2009年1月1日以后) |
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工程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核查 |
说 明 |
以上资料装钉成册壹份,投标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共4人 (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供核对)亲自递交,并现场摄像录入信息系统备查。 |
投标申请书
致招标单位:
根据你单位 项目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的各项要求 , 我单位经过慎重考虑 , 决定报名参加该工程投标。相关材料附后 , 请予审查。
特此申请
投 标 单 位 : (盖章)
企业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 (签名或盖章)
环保工程师: 资质:
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资质:
建筑设计工程师: 资质:
造价编制负责人: 资质:
办 公 电 话 :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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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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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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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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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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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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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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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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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立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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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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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质 等 级 证 书 |
等 级: 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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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
等 级: 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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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技术人员总数: 人 技术人员结构:(拥有相关执业资格或名誉的情况) |
资格预审申请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申请人需随此表附上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文件的复印件。
2、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3、投标联合体须各成员企业填写壹份。
二、设计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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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国 籍 |
毕业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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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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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
注册专业 证书编号 |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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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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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参加过的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 |
该项目中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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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说明: |
资格预审申请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资格预审申请人需随此表附上 项目负责人和 主要设计人员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三、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 设计 人员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国籍 |
学历 学位 |
职称 |
执业资格 (专业、证书编号)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资格预审申请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申请人 承诺书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承诺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 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