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城市巴公河人工湿地生态治理工程已由晋市发改城环发[2013]7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城市环保局(丹河人工湿地管理处),资金来源为晋城市政府统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晋城市巴公河人工湿地生态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晋城市泽州县高都镇南社村;
2.3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工程(集水缓冲池、沉淀池、提升泵房、表面流人工湿地、垂直流人工湿地、景观生态出水渠、景观生态塘、污泥自然干化场)、防洪工程、在线监测工程及相应的附属设施和设备购安等的设计、采购、施工、并承担质保期满后365天的运行管理。
2.4投资概算:7300万元(不含运行费)
2.4总工期:48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审核后修改期为30天,工程施工期:450天);工程完工验收后,进行为期不超过30天的调试期。
2.5质量标准:
2.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规范、规程,满足招标文件及项目要求,达到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3水质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验收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污水乙级及以上)。
3.2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拟任施工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同类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开始及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3日至2013年12月2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4.2地点:晋城市太行南路826号一楼业务室;
4.3应携带资料:
4.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3.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3.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3.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给项目总负责人)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6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4.3.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料查看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4年2月17日上午9:30,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方案、运行方案等(详见招标文件)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在山西招投标网(http://www.sxbid.com.cn)发布公告;
7、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晋城市三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城市太行南路826号一楼
联系人:王女士 裴女士
联系电话:0356-2280022 13068057899
邮箱:sggczb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