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淅川县仓房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豫发改投资【2013】1443号文、宛发改地区【2009】258号文及宛财预【2013】639号文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淅川县仓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现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淅川县仓房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2.2建设地点:淅川县仓房镇区东部,香严路北,石膏矿场对面;
2.3工程概况: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污水1000吨;厂区划分为:污水处理区、污泥处理区和生产辅助区,污水处理厂按二级生化处理方式设计,污水处理工艺采用CASS生物处理工艺;
2.4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和一个监理标;
2.8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淅川县仓房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设备采购(含安装调试);
监理标段:本招标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投标人
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6、拟派项目经理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 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须知:
4.1施工标段: 投标人报名时须企业法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其职称证,类似项目业绩,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需能证明 企业法人 、法人代表和拟任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加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外省企业投标报名还须到河南省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
4.2监理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企业法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企业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3凡有意参加报名投标者,请与
4.4以上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施工招标文件费每份售价1000元(含图纸),监理招标文件费每份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淅川县仓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583995674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1号楼B座4楼
联系人: 吕先生
电 话:15936135865
日 期: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