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吉利区污水处理厂(最终用户)委托,就吉利区污水处理厂生产用药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吉政采[2013]30-1号。
二、采购项目:吉利区污水处理厂生产用药项目。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违法记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内容。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
本次招标文件免费领取,凡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可于 2013年12月19日 至 12月25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吉利区政府采购中心(吉利区河阳路中段财政局三楼)或可通过电子邮件(电子邮箱jiliquzfcg@163.com)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复印件资质并加盖公章。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可将以上资质复印件(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扫描后发至采购中心邮箱(电子邮箱jiliquzfcg@163.com)领取。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3年12月27日下午 14:3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吉利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地址:河阳路中段财税大楼。
联系人及电话: 翟 先生 0379-66912537
技术联系人: 孔 先生 0379-66925091
洛阳市吉利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