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铜鼓县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步)设备项目 (采购) 招标公告
TGCG-2013-1203
依据铜鼓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江西省新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铜鼓县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步)设备项目进行采购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交易编号:TGCG-2013-1203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四)采购内容: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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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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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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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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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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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TCG-201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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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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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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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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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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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所投主要货物【转碟(带防雾罩)、周边传动吸泥机(半桥)、紫外线消毒模块等】须取得生产厂家的授权或经销(代理)证明。
(七)公开招标文件的购买:
1、时间:自2013年12月18日起至2013年12月24日止(工作日内,北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城北路39号,森林公安局五楼,下同)。
(八)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月6日15: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元整 , 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帐户上,否则响应无效。
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付款方式:货物到场初步验收移交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货物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投入运营满质保期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十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jxzfcg.gov.cn 、宜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ycf.gov.cn 和 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 网 www.tgztb.com 。
采购单位: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5079131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新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3319360958
传真:0795-4500688 邮箱:xtzbzhanglijuan@163.com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