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水务有限公司采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设备项目
招标公告
确政采招〔 2013〕 112号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确山县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对采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设备项目的下述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编号 :确政采招【 2013】 112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工期 |
A |
粗、细格栅、二沉池等设备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确山县污水处理厂内 |
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完工 |
B |
高密度沉淀池、接触池、脱水机房等设备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确山县污水处理厂内 |
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完工 |
C |
泵类设备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确山县污水处理厂内 |
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完工 |
D |
表曝机内回流控制门、潜水推流器和搅拌器等设备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确山县污水处理厂内 |
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完工 |
E |
过滤间设备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确山县污水处理厂内 |
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完工 |
F |
消毒、加药系统设备(加药间、加氯间、碳源投加间)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确山县污水处理厂内 |
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完工 |
G |
闸门、启闭机及起重等设备 |
详见招标需求 |
详见招标需求 |
确山县污水处理厂内 |
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完工 |
3.合格的投标人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3.3企业须通过 ISO9000或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所投设备厂家具有五年以上设备制造资历和至少有两个污水处理厂成功运营经验。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发售时间:
4.2发售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地址:龙山路北段计生委大门南
4.3需提供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4联系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 0396-7019080 传真: 0396-7019106。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A、 B、 C包投标人应于
D、 E、 F、 G包投标人应于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A、 B、 C包将于 2014 年
D、 E、 F、 G包将于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日之前 ,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949571721
代理机构联系人:
10.监督部门:
确山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0396- 7021001
确山县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室联系电话: 0396- 7019095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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