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敦寨新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土建施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锦建招(2013)5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屏县敦寨新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土建施工)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环资【2012】22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锦屏县敦寨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0.4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及污水收集管网18318米,计划总投资:约3075万元;
2.2建设地点:锦屏县敦寨镇;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投标企业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2个及以上,近三年项目经理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如投标申请人不足九家实行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3 年12月 13日至 2013 年 12 月 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建造师证原件及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两份(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 年 12 月 13 日至 2013 年12月 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费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6日15时00分,地点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屏县敦寨污水处理厂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锦屏县敦寨镇地址:凯里市韶山南路6号(中银港1901)
邮编:556700邮编:556000
联系人:龙先生联系人:王才珍
电话:0855-7226681电话:15721718787
传真:传真:0855-8233587
资质证书有效期:2009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