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伽师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二期)已经新发改项目【2011】221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伽师县铜兴城乡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垃圾处理项目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伽师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二期)
2.2 建设地址:伽师县
2.3 建设规模:2公顷垃圾填埋场、填埋场环场路500米、厂区绿化、大门、深水井、办公区等。
2.4 投资金额:680万元
2.5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
2.6 本工程招标为施工一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具有独立法人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自治区建设部门资信审核备案取得的自治区建设部门核发的等级备案书。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疆外企业还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3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1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到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市分公司报名。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单位,请按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市分公司的通知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网、喀什地区建设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伽师县铜兴城乡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 俊
电 话:18509981506
代理机构: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市分公司
地 址:喀什市托克扎克路103号(福源汇居小区一号楼一单元302室)
联 系 人:刘静文
电 话:0998-2306749 18097999556
伽师县招标办监督电话:0998-672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