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一、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公安、工商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和证据,将依法介入调查。
二、在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间,公安、工商部门以及有关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将依法开展投标企业信息与投标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调查,本项目投标人应依法、合法投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松溉镇污水处理工程、永川区吉安镇污水处理工程、永川区卫星湖街道污水处理工程、永川区仙龙镇污水处理工程、永川区陈食街道污水处理工程、永川区大安街道污水处理工程、永川区临江镇污水处理工程、永川区何埂镇污水处理工程、永川区宝峰镇污水处理工程、永川区金龙镇污水处理工程、永川区五间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13)1310、1311、1312、1332、1333、1335、1336、1338、1339、1341、13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绿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绿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含设施设备采购)、试运行(期限一年)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中标的总承包单位根据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和地勘等资料完成从设计、施工(含设施设备采购)到试运行(期限一年)全过程的工作内容,并按总承包协议在竣工试运行期结束后将满足要求的污水处理厂移交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地址、规模、计划总工期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项目规模 |
计划总工期 |
1 |
永川区松溉镇污水处理工程 |
松溉镇旗山村 |
设计日处理 城镇生活污水1300 t |
150 日历天。 |
2 |
永川区吉安镇污水处理工程 |
吉安镇寒泸村 |
设计日处理 城镇生活污水700 t |
150 日历天。 |
3 |
永川区卫星湖街道污水处理工程 |
卫星湖街道大竹溪村 |
设计日处理 城镇生活污水2000 t |
100 日历天。 |
4 |
永川区仙龙镇污水处理工程 |
仙龙镇巨龙村 |
设计日处理 城镇生活污水700 t |
150 日历天。 |
5 |
永川区陈食街道污水处理工程 |
陈食街道瓦窑村 |
设计日处理 城镇生活污水1500 t |
100 日历天。 |
6 |
永川区大安街道污水处理工程 |
大安街道花果山村 |
设计日处理 城镇生活污水1800 t |
150 日历天。 |
7 |
永川区临江镇污水处理工程 |
临江镇隆顺村 |
设计日处理 城镇生活污水900t |
100 日历天。 |
8 |
永川区何埂镇污水处理工程 |
何埂镇丰乐村 |
设计日处理 城镇生活污水1100t |
150 日历天。 |
9 |
永川区宝峰镇污水处理工程 |
宝峰镇泸永桥村 |
设计日处理 城镇生活污水500t |
150 日历天。 |
10 |
永川区金龙镇污水处理工程 |
金龙镇金龙村 |
设计日处理 城镇生活污水500t |
150 日历天。 |
11 |
永川区五间镇污水处理工程 |
五间镇景圣村 |
设计日处理 城镇生活污水900t |
100 日历天。 |
2.2 招标范围:
(1)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包括:
① 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含地勘资料)的复核、补充(含补勘及其审查)和
完善;
②根据可研报告及可研批复确定的建设规模、内容、建设地址、推荐污水处理工艺、投资金额、运行要求、水质指标和用地指标等要求,完成污水处理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配合业主报审等工作。投标时,可采用可研报告批复文件中推荐污水处理工艺以外的其他工艺进行投标,但采用的工艺必须技术先进,并经过实践证明是成熟可行,所选工艺系统布置合理、运行稳定可靠、操作方便、易于维护。
③根据可研报告及批复的规模完成城镇排水系统(厂区内、外管网)及进厂道路各阶段勘察、设计及配合业主报审等。
(2)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含三通一平)的建造,包括:
① 污水处理厂全部土建(含三通一平)、安装工程及环境绿化;
② 污水处理厂区内外区域污水管网(其中不包括卫星湖街道、五间镇、临江镇、陈食街道等4
个污水处理厂外管网)的施工;
③ 需要的厂区围墙外防洪排水工程;
④ 供电、供水、通信工程;
⑤ 尾水排放工程;(包括流量计等计量设备)
⑥ 设备仪器制造或采购;(不包括水质化验设备)
⑦ 备品备件购置。
⑧ 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厂外供电、供水及交通(含桥梁)等配套工程施工。
(3) 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及有关服务,包括:
① 污水处理厂的竣工试验;
② 水质测试及达标排放;
③ 人员培训、操作维修手册编制;
④ 一年试运行期内的生产运行管理、维护;
⑤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⑥ 有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具备以下几类资质:
(1)设计资质: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环保运行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及以上资质(生活污水类)证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3 本项目无需报名,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窗口的POS机刷银联卡缴纳投标保证金(刷卡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银联卡),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永川区绿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川区卧龙路477号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 号龙湖水晶国际1206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幸先生
电 话:023-49817787 电 话:023-63002908
传 真:023-49811109 传 真:023-63003122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