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的委托,为污水泵站运营维护项目(招标编号: 0868-1347ZD347F )采购所需的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交货地点 |
1 |
污水泵站运营维护项目 |
参数详见 谈判文件 |
宗 |
1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用户指定 地点 |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 、合格投标人指: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
2) 投标人具有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以上(含乙级)或临时资质,且专业类别要求包含生活污水 (复 印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具有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设计乙级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 http://www.szzfcg.cn );
5) 在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12月开始算起,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3 、洽购谈判文件时需要提供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以上(含乙级)或临时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设计乙级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 及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以上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4 、 招标文件于2013年 12 月 10 日至2013年 12 月 18 日,每个工作日9: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谈判文件每套(含图纸)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投标文件于2013年 12 月 20 日0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 开标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投标截止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 、兹定于2013年 12 月 20 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 深圳市龙华新区清龙路港之龙大厦A栋办公大楼502室 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
7 、投标人洽购谈判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 12 月 19 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 、投标人应在2013年 12 月 19 日18:00前将一金额: ¥21,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 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有可能导致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
9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以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方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户: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电话:0755-82786028 82786018-807
传真:0755-82786028
联系人:杨小姐 谭路林
保证金联系人:0755-82786018/82786038-802 彭女士
网址: http://www.ccg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