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巫山县庙宇镇、福田镇、官阳镇、龙溪镇、骡坪镇污水处理项目和官渡镇污水管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巫山发改[2013]370、[2013]371、[2013]372、[2013]373、[2013]374、[2013]4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汇馨环卫清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地方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山县汇馨环卫清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次招标采用施工图设计、施工(含设施设备采购)、试运行(期限一年)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总承包单位根据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可研报告、勘察等资料完成从施工图设计、施工(含设施设备采购)到试运行(期限一年)全过程的工作内容,并按总承包协议在竣工试运行期结束后将满足工程验收和环保验收要求的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移交项目业主。
2. 项目概况、标段划分、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巫山县庙宇镇、福田镇、官阳镇、龙溪镇、骡坪镇污水处理项目和官渡镇污水管网项目。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一标段:福田镇、龙溪镇、官阳镇污水处理项目;二标段:庙宇镇、骡坪镇污水处理项目和官渡镇污水管网项目。
2.3 项目地址、规模、计划总工期分如下表: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项目规模及处理工艺 |
计划总工期 (不含试运行日期) |
1 |
福田镇污水处理项目 |
福田镇 |
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规模为1500吨/日,污水管网7245.97米,(其中包括顶管704.20m),工艺为人工快渗 |
300 日历天 |
2 |
龙溪镇污水处理项目 |
龙溪镇 |
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规模为600吨/日,污水管网3297米,(其中包架空管254米),工艺为人工快渗 |
300 日历天 |
3 |
官阳镇污水处理项目 |
官阳镇 |
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规模为600吨/日,污水管网2610米,其中重力流管道长2013米,压力流管道长597米,提升泵站1座,工艺为人工快渗 |
300 日历天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项目规模及处理工艺 |
计划总工期(不含试运行期) |
1 |
庙宇镇污水处理项目 |
庙宇镇 |
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规模为1500吨/日,污水管网13713.6米,工艺为人工快渗 |
300 日历天 |
2 |
骡平镇污水处理项目 |
骡平镇 |
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规模为1000吨/日,污水管网4588米,工艺为人工快渗 |
300 日历天 |
3 |
官渡镇污水管网项目 |
官渡镇 |
污水管网10595米、检查井353座、污泥池8座 |
210 日历天 |
2.4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和地方及企业自筹资金。
2.5 投资额: 总投资额约6890万元。其中:一标段约2937万元,二标段约3953万元。
2.6 招标范围:
①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
②根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确定的建设规模、内容、投资和建设地址,投标人选择可研报告批复工艺方案和业主提供的地勘资料、初步设计图纸,组织完成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进场道路等施工图设计及配合业主报审等工作。
①全部土建、安装工程及环境绿化;
②管网工程;
③供电、供水、通信工程;
④尾水排放工程(含红线范围外排至可研批复的江河流域);
⑤设备仪器制造或采购;
⑥备品备件购置;
⑦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厂外市政道路至厂区红线的入口道路,供电、供水由业主方提供至红线内的搭接点,搭接的所有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①污水处理厂的竣工及运行试验;
②水质测试(含费用)及达标排放;
③人员培训、操作维修手册编制;
④一年试运行期内的生产运行管理、维护;
⑤工程质量缺 陷责任 期内的整改工作;
⑥有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2 未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同时具备设计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证书等级为生活污水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一个单位只能组成一次联合体,一个联合体可以同时投两个标段。
3.3 具有同类工程的业绩至少1个。
3.4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3.5 重庆市外投标企业单位及建造师和主要管理人员需符合渝建发〔2011〕130号、136号和“渝建〔2013〕310号”、“渝环发{2013}26号” 文件规 定,满足该文件要求方可参与投标,且外地投标企业必须在重庆市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 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元。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上述相关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5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wsggzyjy.com)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山县汇馨环卫清洁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祥云路268号 |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58号楼19-11 |
联系人:陈老师 |
联系人:戴先生、罗女士 |
电话:023-57859555 |
电话:023-67081033、13996610383 |
传真:023-57652258 |
传真:023-57651239 邮箱: 329527718 @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