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莘口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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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2-13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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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 、 招标条件

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区域生态,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本招标项目三元区莘口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元区莘口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BOT筹资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三元区莘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BOT的方式进行 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开选择投资人,并授予其特许经营权。
2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三元区莘口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
2.2工程地点:三明黄砂化工园区
2.3建设规模:三元区莘口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规划控制规模1万m3/d,根据产业园区规划年限分二期建设,本期(近期)建设规模0.5万m3/d,远期建设规模1万m3/d。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可研审批和初步设计,厂区项目近期概算约为2500万元,征地费用约为450万元,管网约为560万,一期工程总投资约为3510万元。
2.4投资方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 运营-移交”)方式,项目法人独立投资、运营、维护并最终移交污水处理厂。
2.5处理工艺:污水一级处理采用(混凝沉淀+气浮)+水解酸化,二级处理采用CAST工艺,三级处理拟采用混凝沉淀(近期暂不实施,仅预留用地)。出水采用紫外线进行消毒处理。污泥采用板框式压滤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泥饼外运填埋处理(含水率≤60%)。
2.6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约28.86亩,主要构(建)筑物包括:
细格栅及进水调解池,混凝气浮池,水解酸化肥,CAST生化池,紫外消毒渠,巴氏计量槽,机械浓缩,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尾水泵房、事故池、变配电间、机修间、综合楼、门卫室等。本污水厂近期0.5万吨规模,除水解酸化池和CAST生化池土建按5000吨建,其余构(建)筑物按1万吨建成,设备按5000吨配备。
2.7建设范围:由项目投资人负责污水处理厂厂区规划红线内所有建设物、工艺设备、厂区内管网、进出口道路。厂区绿化等设施的建设和营运。规划红线以外的污水收集系统由招标人负责营运和维护。
2.8土地政策:政府以划拨方式向投资人提供污水处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但报批相关费用由投资人承担,计入投资人的投资成本。
2.9污水处理费标准:投资人按国家物价管理规定并根据投标人报价确定。
2.10出水水质:三元区莘口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计出水水质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
3 、招标内容:
三元区莘口片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在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特许项目的财产(须保证全部设施保持正常运行)无偿地移交给招标人。
4 、 工期和经营年限:
最终被选定的项目投资人须依法组建并注册项目公司。招标人授予项目公司特许权。项目自协议签订后,初步设计优化和施工图设计时间不得超过30日历天,工程建设工期不得超过10个月,一期特许营运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不含建设期10个月)。经营期限满时,项目投资人将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其他指定机构。
5 、投资人资格条件
5.1具有适合本项目融资能力的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单位;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5.2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
5.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乙级及以上运营资质(同时具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专项类别资质)(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进省备案登记表)。
5.4投标人应自2008年1月1日起在国内至少有一个已通过竣工验收并已经正式投产运营、日处理规模1万吨以上的B0T形式污水处理厂项目。
5.5具有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的银行证明。
5.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 、项目资本金
为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保证建设资金足额到位,中标企业必须筹集项目资本金3000万元,其中500万元在中标后10天内合同签订前应转入项目专户(转为本项目部分注册资本金),其余2500万元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分期分批筹集项目资本金项转入项目专户。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5日至2013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或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及相交资料另计。招标图纸与招标文件捆绑销售,售后不退。
8 、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9.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9.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
9.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70万元;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 30 日上午9 时3 0 分,提交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的凭证。
10.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元区莘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三元区莘口镇后池2路2号,邮编: 365002 ;
电话: 13850816519; 传真: 0598-8370142 ;
联系人: 张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三明市工 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新市中路206号4幢 ,邮编:365001
电话: 0598-8592036 ; 传真:0598-8592036
联系人: 杨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退保证金联系电话:0598-895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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