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忠县县城污水管网整治工程 已由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忠发改基 [2013]523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资金 ,招标人 忠县蓝天环境工程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忠县县城污水管网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 忠县香山社区、东坡社区、州屏社区、红星社区、郑公社区 。
2.3 工程规模: 整治污水管网总长约
2.4 资金及来源:约800万元,来自“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资金。
2.4 工 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管网工程、提升泵站及其设施设备采购安装等工作内容,具体详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2 重庆市外地企业参加投标,须满足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规定,即必须在重庆市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具备有效的工商、税务相应证件以及入渝登记备案证,且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 www.z xggzy.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忠县蓝天环境工程公司 (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忠县忠州镇香山路29号 |
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85号汉国中心大厦B栋17层 |
邮编:404300 |
邮编: 401122 |
联系人:袁老师 |
联系人 :黄泾 |
电话:023-54236205 |
电话: 023-67683331 |
传真: |
传真: 023-67683331 |
二○一三年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