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乍曲乡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中转站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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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2-13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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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乡县乍曲乡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中转站工程已由南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宛发改地区[2013]709、7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乡县乍曲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84%,地方配套16%,招标人为内乡县乍曲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乡县乍曲乡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中转站工程设计

2.2项目编号:内交建-GK2013-036

2.3工程地点:内乡县乍曲乡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和临时设施工程的设计服务工作及施工期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

3.3企业2008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设计高级工程师资格;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内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乡县滨河东路与大成桥交叉口东北角)报名。

投标单位报名时需带证件(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证书;

(7)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无行贿记录查询函(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以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发售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地点:河南省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乡县乍曲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主任

电话:135692610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七一路与工业路交叉口路西100米中国铁通办公楼302

联系人:于航

电话:0377-65017188,手机:15637788077,18338113788

电子邮箱:hnzdzbgs@163.com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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