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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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X20131203123113960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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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城东镇雨、污水管网测绘 |
公告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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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4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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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6 0:00:00 |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专 业 公 告 项目编号:HAX20131203123113960 |
1.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施工组织设计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与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确定的评审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2. 评分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27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适用于资格后审)
2.2 详细评审标准
为保证数据的标准性,使电子投标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评标系统”,投标人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技术标标书制作软件》。投标人未使用上述软件导致投标文件的内容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汇总模式:分项评委通过率为60%。并且汇总时分项通过率100%。将评分项规定为投标人的目录,投标人不能自己设定目录。
评标基准价 = 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投标价格,但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有效报价是低于招标最高控制价的报价
( 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 100 分;
( 2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出 1% 扣 1 分,不足 1% 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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