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永佳路改造建设排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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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2-09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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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衡东县永佳路改造建设管网工程已由衡东县发改局以东发改招(2013) 55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东县永佳路改造建设排水管网工程

2.2建设地点:衡东县城关镇永佳路;

2.3规 模:本工程的路段起于衡岳北路,止于五家山宾馆,路线全长1.278KM,宽18M。管网设计为雨污分流制。设计K0+000至K1+040雨水自东向西排往衡岳北路,K1+080至终点的雨水自东向西排放至附近的人工湖,作为湖水补给水源;设计向阳路以东的污水向西排往向阳路,向阳路以西的污水向西经衡岳北路,最终集中排放于污水处理厂。

2.4计划投资:350万元;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管网施工(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6个月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近五年内(2009年1月至2013年10月)有一个及以上相近似规模的市政道路管网工程施工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带原件留复印件)。

3.4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

(4)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3.5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交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必须与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名单一致,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陆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东县建筑管理站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采用现金缴纳的无效,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 月 日下午5点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2 月 2 日至2013年 12 月 6 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分至5:00(法定节假日、工休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和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二人同时持下列有效证件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⑥建造师证及相关人员配置按3.3条要求;⑦投标申请人银行开户许可证8公告之日起由衡东县检察机关或企业所在地的检查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贿赂犯罪查询函”。(①留原件,②③④⑤⑥⑦8验原件,留复印件)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东县建筑管理站办理备案后,前往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备两套,一套存备案单位,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 12 月 31 日9时30分,地点为衡东县建设工程鲁班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

8.1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3年 12 月 31 日9时30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衡东县政府门户网同时发布。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衡东县城永佳路

联 系 人:谭股长

电 话:158864186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35号

联 系 人:常先生

电 话:138734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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