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程(一期)BOT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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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1-3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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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程(一期) BOT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宝安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程(一期) BOT 项目

日 期: 2013 年11月28日

1、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即招标机构)现就宝安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程(一期)BOT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项目提交投标文件。

包号

名称

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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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程(一期)BOT项目

特许经营企业收运处理的经营权期限为10年 (从本项目通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全部验收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运营之日起,至项目设施移交日止)。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6个月前,特许经营企业可申请特许经营权延期。经相关部门对项目处理能力及环保等指标考核合格的,经批准后可以将特许经营权延期5年,本协议的相关条款继续适用;经考核不合格的,给予一次整改机会,特许经营企业应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前整改完毕。特许经营企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从本项目通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全部验收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运营之日起,至项目设施移交日止)

2、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宝安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程(一期)BOT项目需求书

3、 补贴来源:宝安区本级部门预算

4、 服务范围:收运及处理深圳市宝安区辖区(不包括龙华、光明新区,下同),包括但不限于来自集体食堂、餐厅、饭馆及酒店、宾馆的餐厨垃圾,以及垃圾减量分类产生的厨余垃圾。

5、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证明文件: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且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证明文件: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上述信息的,须要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投标人市场主体信息(须含评审内容),打印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证》资质类别之一:A、生活垃圾运营乙级或以上资质,B、有机废物类别资质(含临时资质);证明文件:须提供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证》生活垃圾运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有机废物类别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日前30日( 2013年10月29日 至 2013年11月27日 )日均存款余额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如投标人存款为外币,须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折算)。证明文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出具的账户名称为投标人的银行存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使用的主体技术工艺需在国内有成功应用且运行稳定,可持续对餐厨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并得到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且主体技术工艺的合法使用权须满足自投标之日起不少于17年期限(包括但不限于具有自有专利技术或取得不少于17年期限使用授权)。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A.项目所在地地级市或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评价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显示满意或良好或符合要求或合格等正面评价信息及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B.项目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排污记录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C.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如为授权商须同时提供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或上一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须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查询情况(查询时间跨度为查询当日前溯不少于三年时间,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查起),告知函开具日期必须在 2013年9月28日 (含 9月28日 )后方为有效。

(6) 投标人应在 2010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公司成立时间为 2010年1月1日 之后的,从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未因招投标项目被行政部门处罚,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未与政府发生垃圾处理项目未决民事诉讼案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证明文件:须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可从 2013 年11月28日 至 2013年12月24日 期间登录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站点(http://ba.szzfcg.cn/ )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

7、 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12月24日上午 10:15 (北京时间),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 2013 年12月24日上午 09:15-10:15 (北京时间)当面递交到深圳市宝安区宝城湖滨东路40号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101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非当面递交方式。

8、 开标时间: 2013 年12月24日上午 10:15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湖滨东路40号宝安区政府采购中101室

9、 招标机构: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1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工,075529993888、27758576

招标文件: 宝安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程(一期) BOT 项目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 年11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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