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第二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滨河西路污水管网所需的监理单位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1-29 15:01
浏览次数: 179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第二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滨河西路污水管网所需的监理单位

竞争性谈判公告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其采购第二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滨河西路污水管网所需的监理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的合格投标企业前来参加谈判。

1. 项目编号:汝政采竞谈【 2013】 26号

2.项目名称: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第二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滨河西路污水管网所需的监理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其它特定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原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以上资质证件(特定条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开标现场资格审查阶段携带原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否则投标无效

4. 报名及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 : 2013年 11月 22日至 2013年 11月 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00至 12: 00,下午 14: 30至 17: 30。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售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0396-8055676

报名时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 3.2项特定条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两套 递交至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5.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于 2013年 12月 6日上午 12: 00前以银行电汇、转帐或现金缴款单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缴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东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 2013年 12月 9日下午 15:00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 2013年 12月 9日下午 15:00时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始,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投标人资质要求及技术参数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征询意见栏进行公示。以上信息如有变更,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刘学敏 联系电话: 13839928550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王 丽 联系电话: 03968055676

11.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 8042880

汝南县纪委派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0396-8055618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第二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滨河西路污水管网所需的监理单位

招标需求公示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其第二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滨河西路污水管网所需的监理单位实施政府采购,依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办购【 2007】 20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招标需求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 2013年 11月 29日下午 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集中采购机构: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宁 汝联系电话(传真): 0396—8055676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 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第二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滨河西路污水管网所需的监理单位

招标需求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原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二、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工期要求:同施工合同工期;

四、质量要求:达到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

五、技术方案:

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工程合同,通过“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方式,协助业主方全面地进行项目管理、提供技术咨询,对项目承建方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确保建设行为合法、合理、科学、经济,使建设进度、投资、质量达到建设合同规定的目标。服务贯穿于工程准备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验收阶段等全过程。应提供监理大纲,监理大纲主要包括: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安全文明控制措施和方法、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保证旁站监理措施、监理部投入的主要设备等。

六、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标准,办完工程结算和备案,并经审计后支付至监理报酬总额的 90%; 2、剩余监理报酬总额的 10%待工程竣工无质量问题一年后结清

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 11月 22日

更多>同类招标信息
0相关评论

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834016

商务热线:010-88480403

传真:010-88480301E-mail:webmaster@e20.com.cn

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清华科技园玉泉慧谷25号楼,邮编100195

Copyright ©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E20环境平台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