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零星 工程
询 价 公 告
本项目 平乐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零星 工程 已由 市发改投资字 【20 08 】 181 号 批准建设 ,现拟对该项目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询价采购,诚邀贵单位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 平乐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零星 工程
项目编号:JH-201 3 - 11 - 77 要求工期: 60 天(日历天)
项目内容: HDPE膜6000m 2 、防飞网850米、地下水监测井5座、尾水排放DN200PE管1000米 ,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二、 报价人资格: 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贰 级 以上(含 贰 级) 资质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 以上(含 贰 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
项目经理 : 相关专业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
三、报名时间, 201 3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1 3 年 11 月 29 日止( 正常上班时间 ),在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平乐县 建设大厦六楼 )进行报名。报名参加询价采购的单位,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其身份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前来报名的投标人还须提交项目所在地或者报价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关于投标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及项目经理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证明 原件。 报名时必须由本单位的 企业 法人或者 技术负责人 及 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773-7889016
四、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 201 3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1 3 年 11 月 29 日止( 正常上班时间 ) , 持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购买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按成本价另售。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773-7880100 地址: 平乐县 建设大厦六楼
五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201 3 年 12 月 02 日15时00分。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 201 3 年 12 月 02 日15时00分前在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平乐县建设局六楼)递交,逾期不受理。
递交报价文件时[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 3 年 12 月 02 日 15 时 00 分前(含 15 时 00 分),报价人必须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 委托人身份证 、专职投标人证 及 报价保证金 报名 。否则,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六 、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地 址:平乐县建设局六楼 邮 编:542400
电话及传真:0773-7880100 联系人:黄 工
七 、采购人: 平乐县市容管理局
联系人: 李全寨 电 话 : 18077352829
八 、网上查询: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cz.gov.cn/ (广西财政采购网) http://zfcg.guilin.gov.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九 、如果报价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报价人资格要求或相关要求中存在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内容,可以在报价截止前1天,以书面形式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
平乐县市容管理局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