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机场迁建工程基地外排水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石河子机场迁建工程已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函[2010]115号批准建设。该项目的基地外排水工程由八师发改(投资)备[2013]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石河子支线机场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基地外排水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石河子机场迁建工程基地外排水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址:新疆石河子市一四三团石南农场西南侧
2.3 建设规模:新疆石河子机场迁建工程位于新疆自治区石河子市。排水管网DN800钢筋混凝土管1330米。
2.4 工程总投资额:总投资约150万元。
2.5 计划工期: 27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 12 月 0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3年 12 月 31 日。
2.6 本工程招标共分 1个标段。
2.6.1本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基地外雨水污水排水管网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外地企业需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登记,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工程量清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3 年 11 月 19 日每日上午 9:30时至下午19: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上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3 年 11月 18 日至 2013 年 11 月 23 日,每日上午 9:30时至 13:30 时,下午 16:00 时至 20: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在石河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 ,售后不退,该费用汇入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石河子市政府网站和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河子支线机场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63#小区19栋1号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 30层(石河子办公地点:与招标人同)
邮编:832000 邮编:100055
联系人:徐元芝 联 系 人:李晓阳、王华
电话:13899525968
或0993-2653471 电话:13701170181、13701351571
或(010)52691999-220、221
传真:0993-2818721 传真:010-52691919
电子邮件:shzjcjgc@163.com 电子邮件:lxy@xhtc.com.cn wh@xh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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