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已经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批准文号为:开发改投[2013]66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名称: 开平市大沙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项目性质: 新建工程。 项目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厂外污水管道工程,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总投资约 552万元。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 :厂区内的土建、市政管道及安装部分(设备除外)工程(按图纸要求)。 建设地点: 开平市大沙镇大沙圩城头汽水厂背后。 招标工期: 拟从
3、 投标人要求: 要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同时具备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资质。若不同时具备两个资质的施工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指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一个公司资质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必须已入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且信用等级为 C级及以上。
4、投标申请人到开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区东兴大道东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处办理报名,接受报名时间为
5、 根据粤建市函 [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执业,故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投标报名。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 2012〕 24号)的规定,在广东省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必须办理进粤信息备案手续,本项目不接受未办理进粤信息备案的省外企业和人员的投标申请。
6、未入选《名录》的准投标申请人,必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按不低于加入《名录》条件要求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递交资料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方可成为正式投标申请人,申请加入《名录》所需资料可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网站下载。
7、根据《开平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行)》的要求,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过往工程建设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成功完成报名并经招标人确认其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过往叁年工程建设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成为合格投标人。(请在报名成功后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处,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8、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江门市建设局印制的《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企业的信用评价得分网上查询记录打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有),项目负责人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类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和身份证,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证)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证)和身份证,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近二个月内的本人社保证明(该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入选《名录》中的人员),已办理完成进粤信息备案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省外 企业需提供)。 报名必须由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办理并经招标人确认 。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法人公章。
9、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投资招商网”上发布。
招标人:开平市大沙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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