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郭连镇太和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豫财综 [2012]176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郭连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禹州市郭连镇太和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2 工程地点:禹州市郭连镇太和村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给水管网、室外污水管网、雨水工程;本工程预算资金约为 791 万元。
2.4 招标内容:该工程施工设计图、设计变更、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 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该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市政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建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进豫企业,请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投标报名。办理办法请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www.hnjs.gov.cn )查询详情。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党政综合大楼 121 室);
4.3 联系电话: 0374-8278101 。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5.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须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3 投标企业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单位出具的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证明;
5.4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5 外省进豫企业需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5.6 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告知函;
5.7 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以上资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 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章。)
注:开标时项目经理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前单位出具证明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如投标企业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警告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 12 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 发售时间: 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 500 元 / 份,售后不退);
6.2 发售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市党政综合大楼 121 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郭连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10. 监督部门
禹州市郭连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 0374-8725618
2013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