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浦北县马江小江镇污水厂至青春段防洪治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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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1-10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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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浦北县马江小江镇污水厂至青春段防洪治涝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以桂水水管〔2013〕75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以桂财建〔2012〕389号文下达了本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浦北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GXJY2013水字08号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浦北县境内。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12月6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主体工程计划完工日期为2014年7月31日,计划总工期268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为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0 年~ 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4.3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4.4 信誉要求:在最近五年(开标之日前五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4.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4.6 其他要求 
4.6.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加与钦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 2013 年11 月7 日至11 月13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49-1号华银阁1801室)。 
发售人姓名:以实际发售人为准 
发售方法: 
(1)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有关证明原件)以及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区外投标人还须提供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核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2)投标承诺金由按项目收取改为按单位收取,金额为每个单位5万元,由潜在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指定的专用账户。 
(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的底单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标相应位置。 
5.2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5.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6.招标人定于2013年 11月 13 日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7. 其他事项 
7.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承诺金将扣留转给招标人,投标人须重新一次性补足投标承诺金后方可继续参与之后其他项目投标。 
7.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08年10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公布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及钦州市财政网上发布。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3年 11 月26日上午10∶00分在南宁市民族大道49-1号华银阁1801室开标室公开开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北县水利局 
地址:浦北县民兴路67

邮编:5353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77-831651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49-1号华银阁1801室 
邮编:530022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71-2854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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