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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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3-11-0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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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本项目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性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延津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1.2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3]095号

1.3建设地点: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

1.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资金和地方性财政资金,已落实

1.5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合格

二、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和施工图纸中除处理池为图纸一半工程量以外,其余为图纸范围的工程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投标人若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在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3.3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3年11月7日至2013年11月11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4.2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供的证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4.3招标文件(图纸)售价:人民币2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于先生联系电话:136630300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403736006、0371-86507708

八、监督单位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审计局:0373-7622047延津县监察局:0373-7696111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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