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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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1-09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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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3]22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已由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安市政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南安市政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服务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南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

 

(2) 建设地点: 南安市 ;

 

(3)工程建设规模: 南安市辖区内乡镇污水处理厂(站)配套管道及泵站提升系统(丰州镇除外)等,具体分乡镇项目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投资总额:人民币约 7 亿元。其中 /万元 ,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 万元;(投资总额以初步设计编制的概算为准)

 

(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勘察设计招标 ;

 

(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勘测设计及后续服务 。

 

2.6.2 内容: 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服务 。

 

(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下述要求 (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担本招标工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勘察设计单位,或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

(1) 岩土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3)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外设计单位且尚未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日历天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办理完登记备案手续;若投标人已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福建省建设厅办理分机构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可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fjjs.gov.cn/”网站内下载相应证明投标人分支机构已定期登记备案的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作为福建省建设厅办理分支机构备案的证明材料),并备以上原件备查。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岩土工程勘察、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服务 , 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 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且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

(6)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1 月 06 日8:00至截标自行到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和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 http://www.nazbcg.com/ ) 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交),截标前仍可购买标书参加投标。

(7) 评标办法

a)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a)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3日17时前到达指定账户 ;

 

b)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帐 ;

 

c)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拾万元(¥:100000 元) 。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a)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

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 分钟开始接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 2013 年 12 月 02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 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b)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给水排

 

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且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单位资质证书上未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派员参加,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c)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费用

工程设计费计算办法:本项目的设计费按工程建安造价的1.8%计取(该费用已包含工程勘察(含现状地形修测)、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及施工图设计的费用,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此费用)。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安市政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南安市;

电话:陈工,传真: 0595-86370298 ;

联系人: 15059561122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地址:泉州市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2#楼1201 ,邮编: 362000 ;

 

电话: 15959589938 ,传真: 0595-22198807 ;

 

联系人:小苏。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预存工资保证金专用户(须提前预存再到住建局窗口办理欠薪保障手续):

 

 

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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