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都县高家镇城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 已由重庆市财政局以渝财建[2013]380号和丰都县财政局、丰都县水务局分别以丰都财政发[2013]190 号、 [2013]278 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丰都县弘丰抗旱服务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实施地点:丰都县高家镇
2.2 项目规模:本 工程新建污水管道
2.3 招标范围: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重庆分院编制的丰都县高家镇城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一、二标段)施工图设计、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 具体项目名称及标段为:
① 丰都县高家镇城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 (一标段)
② 丰都县高家镇城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 (二标段)
2.5 两个标段计划工期各为3个月。
2.6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具有1个及以上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份,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www.cqzb.gov.cn )”、“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弘丰抗旱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镇新湾路49号 地 址:重庆市涪陵太极大道38号。
联系人:孙宗哲 联 系 人:付云秀
电 话:023-70700712 电 话:023-72224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