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小溪河镇梨园村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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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1-08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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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项目编号:FY-G2013255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4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 凤阳县小溪河镇梨园村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招标人: 小溪河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财政,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小溪河镇梨园村
2、建设规模:设计、施工处理污水 100吨 /日污水厂一座、铺设污水管网约 2000米,建成后须运营管理五年并确保交付时所有机器设备运行正常。项目投资约 70万元。
3、工期:60日历天。(自开工至竣工备案)
4、招标范围:凤阳县小溪河镇梨园村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设计、土建、设备及材料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五年运营管理。
5、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施工资质;
2、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环保设备制造商或供货代理商;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将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按本公告规定现场递交投标报名资料并经审核合格的各投标单位领取。
2、本次工程招标采用实名制报名制度。
2.1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5日 至 2013年11月11日 (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节假日除外)接受现场报名。
2.2报名地点:凤阳县小溪河镇政府建设管理站办公室
2.3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材料如下: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说明: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4、标书费200元/份。
五、投标(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 RMB: 10000.00元);信用保证金 伍万元( RMB: 5000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凤阳县小溪河镇梨园村 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承包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小溪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小溪河镇
联系人:韩伟
电话: 1355037640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旭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马鞍山路绿地赢海 A座 1913室
联系 人:徐学生
电 话: 1871200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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