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 晋政施招【2013】103007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装备制造业(晋江)重点基地金井园山坑支一路市政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晋发改审【2012】1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江经济开发区金井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晋江市金井镇浔坑辽村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投资约200万 元 ;
招标范围和内容(划分标段的,说明各标段的划分情况): 本工程是福建省装备制造业(晋江)重点基地(金井园)园区内的一条支路,位于浔坑辽村内,全长387.698m,雨水工程(雨水管道最大直径不超过DN500)、污水工程(污水管道最大直径不超过DN300)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具体与招标人在施工合同中另行约定;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厦门中平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_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31日至2013年11月04日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 贰拾 万元人民币(下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6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 )及 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jjce.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经济开发区金井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邮编:362200 ;
电话:85339839传真: ;
联系人: 黄 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丰泽东海行政中心区域海星片区办公楼3楼
邮编:362000
电话:18750503086传真:0595-22157103;
联系人: 小刘 。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