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工程施工 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林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 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编号: LCGG2013-126
招标编号: LZYSG-2013-164/2
2.2 本项目建设地点 : 位于 林州产业集聚区。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等 )
2.4 工期: 45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 具有市政 公用工程 专业 且 在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资格 ( 含临时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的 项目经理 ;
3.4 投标人信誉良好,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5 2010 、 2011 、 2012 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6 外省进豫企业,请到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投标,办理办法请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www.hnjs.gov.cn )查询详情;
3.7 投标人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否则将无法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及 工程量清单 等 ,相关备案资料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lzggzy.com ),参加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 经理 均应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否则投标无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3837250816
招标代理: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0372-6803188
监督电话: 0372-628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