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横2013-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市横河镇关紫岭江疏浚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慈水利【 2012】 89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自筹,上级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横河镇。规模及合同估算价: 河道疏浚 4327米,工程造价约为 42万元。标段: 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 5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河道疏浚、垃圾清理等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聘用三级项目经理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方式、时间
网上投标申请:投标单位进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工程建设电子化招投标登录 -镇级平台登录系统中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前须进行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公告发布即可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截止时间至 2013年 11月 8日下午 16时 30分,已投标申请的单位才能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下载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工程建设电子化招投标登录 -镇级平台登录系统。招标资料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施工图,电子招标资料与备案的纸质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效力。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窗口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0.7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缴纳,不能二个及以上项目共同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2013年 11月 8日下午 16: 30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横 2013-44(不得使用“宁波同城实时结算系统”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控制价法。
7.3水利水电企业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 2009〕 30号文的有关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横河镇龙泉路 39号 地 址:慈溪市青少年宫北路 429号嘉元大厦四楼
联系人:徐工 联 系 人:邱志伟
电 话:0574-63267187电 话:0574-63898352
传 真: 传 真:
2013年 11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