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现采购钢塑复合管及管件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采购标的: 钢塑复合管及管件(管径DN15~DN1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投标人要求的规定,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生产商。
2、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产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书(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在近两年内履行合同上无不良诚信记录,以第三方的证明为准。
4、具有类似供货合同或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两个,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用户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分支机构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报名时间:
四、报名地点: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藕花洲大街231号六楼规划审计部;联系人:
五、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年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诚信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类似业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6、产品检测报告、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7、省级涉水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8、以上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名时一并提交。
六、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一万元,开标后7天内无息退还。
七、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
日期:
物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现采购消火栓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设备采购标的: 消火栓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投标人要求的规定,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具有相应所购材料生产能力的生产商。
2、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产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书(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在近两年内履行合同上无不良诚信记录,以第三方的证明为准。
4、具有类似供货合同或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两个,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用户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分支机构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报名时间:
四、报名地点: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藕花洲大街231号六楼规划审计部;联系人:
五、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年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诚信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类似业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6、产品检测报告、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7、以上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名时一并提交。
六、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一万元,开标后7天内无息退还。
七、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
日期:
物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现采购复合水表井(箱)及检查井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设备采购标的:复合水表井(箱)、检查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投标人要求的规定,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具有相应所购材料生产能力的生产商。
2、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在近两年内履行合同上无不良诚信记录,以第三方的证明为准。
3、具有类似供货合同或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两个,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用户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分支机构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报名时间:
四、报名地点: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藕花洲大街231号六楼规划审计部;联系人:
五、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年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诚信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类似业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6、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7、以上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名时一并提交。
六、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一万元,开标后7天内无息退还。
七、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
日期:
物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现采购钢制法兰、盲板(法兰盖)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设备采购标的:钢制法兰、盲板(法兰盖)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投标人要求的规定,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具有相应所购材料生产能力的生产商。
2、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产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书(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在近两年内履行合同上无不良诚信记录,以第三方的证明为准。
4、具有类似供货合同或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两个,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用户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分支机构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报名时间:
四、报名地点: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藕花洲大街231号六楼规划审计部;联系人:
五、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年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诚信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类似业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6、产品检测报告、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7、以上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名时一并提交。
六、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一万元,开标后7天内无息退还。
七、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