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44040120131030420S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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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平沙镇卫东河河道污染治理工程 | ||
项目地址 | 珠海市平沙镇 | ||
建设单位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 单位性质 | 行政管理 |
联系人 | 詹静琪 | 联系电话 | 0756-7716641 |
招标内容规模 | 本项目内容包括污水处理池工程、垃圾收集池工程、卫东河两岸护坡修复、河两岸生态修复工程、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以设计方案及招标清单为准。 | ||
项目类别 | 水利水电 | 招标类别 | 施工 |
资金来源 | 预算内(财政) | 资金到位情况 | 10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入围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 | 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 2,291,296.88元 |
报价上限 | 2291296.88元 | 报价下限/投标偏离值 | |
完成时间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16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 质量要求 | 合格 |
项目分类 | 现场交易 | ||
投标资格 |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广东省内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还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水建安B类)。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其它事项:[1、安全员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水建安C类)。 2、根据广东省水利厅文件《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及相关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水建管〔2010〕245号)中《广东省省外水利企业进粤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投标报名前投标报名企业须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3、本项目拒绝没有在《招标议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内参加踏勘现场的投标单位,投标人踏勘现场代表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本项目拟派注册造价工程师。拟派项目负责人踏勘现场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二代身份证原件;拟派注册造价工程师踏勘现场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拟派注册造价工程师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派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二代身份证原件]。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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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数额 | 4.5万元 | 投标保证金方式 | 银行转帐 |
报名时间 | 2013-10-31 08:30 至 2013-11-06 16:00 | ||
报名方式 | 1、网上报名 | ||
招标(资格预审)
文 件 发 放 |
地址: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2楼)
价格: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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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 2013-10-31 08:30 至 2013-11-06 16:00 | ||
招标人/招标代理 |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龚志坚 | 联系电话 | 3361221、13928031021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2538803 |
交易中心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756-2538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