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潮阳发改投[2013]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银行贷款及省专项资金补贴。招标人为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划用地面积为29749.7平方米,建设规模为1.5万吨/日(一期)。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工程及污水收集管网。投资概算为15409.79万元。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监理服务期为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3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三年经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在报名时对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资料进行核对。当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者不足5家时将重新招标;当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5家以上(含5家)时,所有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5.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汕头市潮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
5.2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交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评分标准中高级与中级得分不同)、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将一律拒绝报名:1.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2.未能提供原件核对的;3.资料和证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10时30分,地点为汕头市潮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投资招商网、汕头建设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日报》、《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754-8446021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754-86565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