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县迎宾街西延、朝阳路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清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清苑县迎宾街西延、朝阳路污水管网工程
建设地点:清苑县迎宾街西延、朝阳路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项目
总投资额约:223万元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13年12月5日
计划施工竣工日期:2014年2月2日
日历工期:60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工程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具备市政 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外埠企业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进市备案手续。(其它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在政府采购领域无不良违法记录。
3.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
5 .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领取
5.1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招标代理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外埠企业须提《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并提供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时携带资料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1月5日9:30。
6.2递交地点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6.3预审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
6.4资格预审发售方式:文本发售(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清苑县城光明中街081号
联系人:霍伟
电 话:0312-817685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联 系 人: 高静、张劲
电 话: 0312-5075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