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乐昌市梅花镇生活污水厂工程设计与配套收集管网工程设计一体化项目重新询价公告
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拟乐昌市梅花镇生活污水厂工程设计与配套收集管网工程设计一体化 项目 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 2013241
二、采购项目名称: 乐昌市梅花镇生活污水厂工程设计与配套收集管网工程设计一体化 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 详见《 询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乐昌市梅花镇生活污水厂工程设计与配套收集管网工程设计一体化 项目 |
项 |
1 |
注:符合资格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环保工程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三) 根据检察部门要求,供应商必须到乐昌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 ( 办理方法请点击下载 ) ;
(四)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报价。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0月23日起至2013年10月30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现场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各包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 采购中心不收受现金,供应商须先将报名费汇入指定银行,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乐昌市采购中心领取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一)报价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原件( 格式请点击下载 )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四) 环保工程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复印件;
(五)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 年11月6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七、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室。
八、询价时间: 2013 年11月6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九、询价地点: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室。
十、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有关事宜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联系人: 黄小姐
电话 :0751-5850168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传真):0751-5570063
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