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公告
1 、 车桥镇污水管网二期建设工程 根据淮安市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淮发改审字【 2012 】 236 号 文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已落实 ,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 受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
(1) 工程建设地点: 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 ;
(2) 建设规模: 车桥镇纬一路(车施路-经三路)、纬三路(车施路-富福路)、兴文路(车施路-富福路)、车范路、引江路南、纬六路(富福路-康福路)、纬七路、纬八路、寿福路(兴文路-淮流路)、南北大道(纬三路-纬五路)、引江路至污水处理厂、富福路至康福路等污水管网总长约10.6km;
(3) 招标范围 :污水管网工程施工;
(4)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5) 质量等级要求:要求符合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 、现场条件:
(1) 施工场地情况: 具备开工条件;
(2) 施工用水电: 水电已通;
(3) 场内外道路: 畅通。
5 、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壹 个标段。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
产状态;
(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 )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 5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且提供企业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6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 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8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它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 9 )市场准入:企业具备有江苏省或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 淮安市以外的企业须经淮安市造价处注册 ) ;
( 10 )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报名及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需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企业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11) 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各投标单位必须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淮安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 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 《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出具 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应符合淮检会【2011】3号文要求;
( 12 )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 13 )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8、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 。
9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10 、其他说明:( 1 )、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在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在线支付,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季望之联系,电话: 13338906668 。
( 2 )、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投标人可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数据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而无需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评标时,投标人在数据库中录入但未经公示的信息将不予认可。投标人也可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未录入数据库的原件资料应当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5 元(含 5 元手续费),下载地址: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login.aspx
( 4 )、《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13 年 11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整 (逾期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同上传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淮安市淮安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三室(淮安市淮安区镇淮楼西路 157 号)
( 5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3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9 日。
11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镇长
联系电话: 13511527988
招标代理人地址: 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 : 顾星,吴亮
电 话 : 0517- 85882660
传 真 : 0517- 85882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