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ZJ-2013-04062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滘镇马龙村现龙农村生活污水(二)治理土建工程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顺规资(北滘)字[2012]46号和顺规资(北滘)字[2013]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北滘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北滘镇马龙村现龙农村生活污水(二)治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土建部分,污水处理量600吨/日,建筑面积约512.00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基坑开挖、基坑支护、基础φ600钻孔灌注桩(桩长暂定25m)、设备满堂基础、混凝土污水池结构、污水池内外防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必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 ;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取得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4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 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 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3日至 2013年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滘镇蓬莱一路2号建设大厦四楼招标代理室报名。地址:北滘镇蓬莱一路2号建设大厦四楼。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
(2)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凭交费回单到北滘镇蓬莱一路2号建设大厦四楼招标代理室领取招标文件(附投标邀请函)、光盘及收据。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3日至2013 年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北滘镇蓬莱一路2号建设大厦四楼招标代理室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北滘镇蓬莱一路2号建设大厦四楼。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伦教支行,户名:梁艳同,帐号:6228481455204219518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13日 上午 9:30 ,地点为:北滘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新业1路、机动车检测站右侧)。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 http : //www.sdcin .com.cn )的“镇街公告栏”和北滘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beijiao.gov.cn/) 上发布。
10. 其他
10.1 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的“镇街公告栏” 和北滘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beijiao.gov.cn/) 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 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 其他事项
(1)开标前不对拟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人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2)拟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广东省以外的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已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A)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B)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须更换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负责人。
(3)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北滘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7-26335913
传 真:0757-26333029
地 址: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翠影路诚德综合楼
邮 编:52831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阮先生、梁小姐
电 话:0757-27337651
传 真:0757-27336510
地 址:顺德区105国道伦教段多喜商务中心三楼338室
邮 编:528308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398963
2013年10月22日
附件: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附件: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 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